談救災指揮、後勤與支援(3)
- 指揮你們在幹什麼?
多頭馬車的指揮是不可能有什麼效率的,因此在網路徵集物資跟志工的一開始就很快在有經驗者建議之下建立了組織,進行著高速的運轉。而現在地方的救災體系看起來是一團混亂,跟握有最多資源的中央不肯直接介入多少有點關係。
地方政府按照現在的災防法的規劃,只能跟團管區司令部求援。但是其他團管區可以自己動嗎?不行,國軍只能被動救災。也許會有權宜措施,不過還是要往上報到軍令最高指揮參謀本部才能夠調動(而且參謀本部也不能直接調動,要三軍統帥下令指揮或授權,國防部其實也是不能直接調動兵力的)。而且非災區的司令部,在未得到調動命令的時候,也不能直接進駐災區。
要像 921 有團管區司令官直接認知「救災視同作戰」,未等下令就即刻調動那是需要有相當的 guts 跟事後被判軍法的覺悟的。
那,誰可以調動國軍?其實就三個人,三軍統帥、中央防災會報召集人行政院長、中央防災中心指揮官(行政院副院長或是部會首長)。中央防災中心指揮官根據不同災害有不同的主管機關,像這次水災本來應該是經濟部長為主管,結果現在是內政部長。不過原本是風災,所以應該還是說得通。
所以仔細看完,發現還真是麻煩,因為指揮本來就是要「事權統一」 ,結果現在不管怎麼看,都是多頭馬車動不了。
為什麼我要把指揮留在最後講,因為扣除第一線指揮的調度外,有很多後勤跟支援的調度是不可能靠第一線的執行單位去作的。像是作失聯區域清查,這個就是由中央或地方政府打幾個固定聯絡電話給各鄉鎮就可以搞定的事情,但是最前線鄉鎮已經癱瘓,地方政府變成第一線執行單位的時候,救人如救火的情況下,這只有中央政府才有全部的聯絡方式跟人手可以進行通訊聯絡。
另外作緊急性的人口清查,這種東西當第一線執行單位有餘力可以作的時候,救災通常已經告一段落了,況且有些在外國的人,如果沒有透過外交部與各地大使館或駐派單位的協助,並且透過新聞局行文給各媒體,要求發佈消息協助人口清查的話,光靠地方政府根本是作不到。
同樣地,如果要接受國外的援助的話,這種東西也不是地方防災中心有辦法處理的,如果中央政府不接受,不提供一些權宜的方式讓這些國外的援助先進來,他們也沒辦法進入前線幫助救災。
換言之,中央一開始定調:「地方負責,中央支援」這件事一開始就有問題。負責?是要負什麼責?有前線的戰術指揮官還要擬定戰略這回事嗎?支援?支什麼援?你要負責統籌指揮吧?不然怎麼能夠把資源盡可能利用?如果今天只是單一縣市內的災害的話,這樣還有道理,問題是台灣的三分之一都泡在水裡啊!
像調動機具,接受國際援助後要投入哪裡,怎麼重編,軍力部署要怎麼調整,調動後的食、宿問題,災後的救災、賑災、防疫、救濟、重建,這些不可能交給地方政府去擬定去作的。同樣的,後勤、支援這些東西,你中央沒有統籌規劃,各地方執行又都各自為政,每個地方都想要最多的資源、誰也不服誰、每個人都覺得自己執政的縣市最需要救援,說老實話,沒有亂還真的是奇蹟。
或許這該歸功於這些縣市首長都高度自制吧。而且一開始物資都集中到還有聯絡的地方,結果現在才發現,偶有聯絡跟失聯的村落不知凡幾…
我很憤怒,因為我從私人管道知道的,是這次前線救難單位幾乎沒有獲得任何像樣的支援,大家都是靠自己原本既有的設備跟經驗跟組織在運作,包含了民間、縣市政府、以及滿腔熱血的警消與民眾,還有災區的國軍弟兄,和那些等不到命令冒著被判軍法的危險奔赴災區的現役軍人們,921、八年遺毒時期的中央政府,都沒有一次是像這樣顢頇、無感。
還在牽拖八年八百億治水、出事說是地方不進行撤離或居民不撤。八年八百億在 2007 年才通過,而且當初阻擋是說編列浮濫,結果最後通過的是八年一千一百六十億加上整治石門水庫的兩百五十億,2008因為政黨可能輪替被凍結,在 2009 的現在,算一算不管怎麼樣也都才執行一年多一點點,最好是治水可以這麼快見效!
權力者的傲慢,莫過如是。
(話說,我在上個月的薪水還沒領到的情況下,捐了一半我預留的生活費的錢跟物資,可是我因為太忙沒看盤結果從期貨畢業了 Q__Q,看起來得想辦法撐到不知道什麼時候才會發的上個月薪水發下來才能喘一口氣…)
